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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潤(浙江富潤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日深夜公告稱,公司于7月10日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2023年1月31日,浙江富潤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4.08億元左右。4月28日,公司披露《2022 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將上述金額更正為虧損5.8億元左右。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
浙江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公司董事長趙林中、財務總監王燕、時任董事會秘書張玉蘭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ST富潤公告也指出,本次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ST富潤同時發布的2022年年報(7月修訂版)顯示,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1.95億元,同比減少83.5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5.86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虧損3080.73萬元。
截至11日收盤,ST富潤報2.99元/股,總市值15.17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