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深交所11日向申科滑動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申科股份)及公司實控人何全波、何建東,董事長何建南等人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稱,申科股份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何建東通過浙江申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浙江金輪機電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輪機電”)88.08%股份;2022年度,金輪機電通過向公司多結算委托加工費的方式,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1192.62萬元;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何建南及其配偶孟珂娜通過在申科股份多報銷費用的方式,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126.72萬元。截至2023年4月24日,占用方金輪機電、何建南及孟珂娜已向公司歸還全部資金占用款及利息。
深交所指出,申科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4.1.1條、第4.1.3條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5.4條的規定。
申科股份實際控制人何全波、何建東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4.5.1條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4.2.3條、第4.2.5條的規定。
申科股份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金輪機電、何建南、孟珂娜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4.2.3條、第4.2.5條的規定。
何建南同時作為申科股份董事長兼總經理,謝昶作為申科股份財務總監,未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4.3.1條的規定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3.1.8條的規定。
據申科股份2022年年報,何全波系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其現任浙江金輪機電實業有限公司、金華市金水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何全波、何建東系直系親屬父子關系,為一致行動人。何建東系公司實控人之一,現任浙江申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浙江金輪機電實業有限公司、金華市金水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官網介紹,申科滑動軸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國內滑動軸承行業最大的研發、生產、銷售企業,2011年11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主導產品為厚壁滑動軸承,主要配套于汽輪機、燃氣輪機、水輪機、發動機、電動機、鼓風機、水泵、壓縮機、風機等各類旋轉機械。
業績方面,2023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收約6136.32萬元,同比增長9.8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576.61萬元,上年同期為盈利108.38萬元。
二級市場上,申科股份11日報收于10.57元,漲幅2.52%。(中新經緯APP)